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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发布 “毒地”不再无人管

发布时间: 2022-01-12    作者:江苏艾弗瑞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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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国家“土十条”后,环保部发布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对污染地块的责任认定一直是业内公认的难点,尤其对一些历史较长,先后有多个不同类型企业在同一地址生产的地块,污染责任界限无法明确。同时,污染地块的评估、修复过程中也都涉及责任问题。此次,《办法》明确了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责任人、专业机构及第三方机构的责任。其中明确提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负责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并对上述活动负责;受委托从事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专业机构,或者受委托从事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的第三方机构,对相关活动的调查报告、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政府仅对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污染地块担责。与此同时,环保部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技术规定》,将遴选一批技术实力雄厚、业内信誉度高的检测实验室,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推荐名录》的形式分批发布,从检测方面确保高质量完成土壤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