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艾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艾弗瑞

Jiangsu Every

提供一站式环保服务

艾弗瑞全球网站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苏州化工整治再提级

发布时间: 2022-01-12    作者:江苏艾弗瑞环保
  分享到:   
二维码分享

2017年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苏州市全面开展化工行业优化提升整治专项行动(2017~2019)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2017]29号)。该文件明确本次工作范围为除沿江三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外的化工行业现有的全部企业,本次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着力调优结构;严格准入门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强化环境保护监管。

苏州化工整治再提级

文件中提出分级建立发改、经信、安监、环保、国土、消防等部门对化工建设项目审批前的联合会商制度,专项行动期间由全面开展化工行业优化提升整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会商,专项行动结束后由发改、经信部门分别对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牵头进行联合会商。会商通过的化工建设项目由参与会商的单位在分级“化工建设项目会商意见表”上盖章,作为审批部门受理的依据(沿江三市也按此执行)。

以复配或其他物理方式生产的、环境污染影响小的、安全风险低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化工建设项目可由各地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化工建设项目由苏州市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报苏州会商的项目,需提供各地的“化工建设项目会商意见表”和当地政府的书面意见。

苏州市发改委负责新建(含异地搬迁)化工项目备案,苏州市市经信委负责化工生产企业依托原有生产设施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同时新建化工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位于通过省级环评的化工集中区内,符合省“263”专项行动方案的准入要求,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购置费)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经论证属于生物医药高端原材料生产(包括中试线)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购置费)不少于5000万元。